一门独立学科之所以成为独立学科,在于具有自己独立的核心理论。
在中国,城市规划的理论问题更加复杂,不但面临着和美国规划界相似的理论—实践关系问题,而且由于大部分所谓的“现代规划理论”源于西方,中国规划界还面临着西方规划理论在中国应用的可能性与局限性问题,以及由此引出的建立中国自己的规划理论体系的必要性及实施问题。
毫无疑问,这些问题无法在短时期内解决,有些问题也许永远无法完全解决(如作为人类认知过程的理论—实践关系问题)。
作为起点,本文认为有必要对城市规划理论进行一些正本清源式的梳理,尽可能理出规划理论的主干、演变及当代发展的趋势。
1.“城市规划理论”的多重定义
“城市规划理论”一词包含着多方面的内涵。首先,“城市规划理论”应该分成“城市理论”(urban theory)和“规划理论”(planning thory)两部分,两者是不同的理论。
归根结底,城市研究关注的是社会学、经济学在城市问题中的应用,而不是这些社会科学本身。而且城市理论关注城市问题的机理,一般也不讨论解决具体城市问题的方案(如具体的交通问题、住房问题等)。
规划理论(planning theory)则关注作为人类干预城市发展、解决城市问题的一种努力即规划工作,因此规划理论不仅研究城市这个客体,更着重于研究如何通过规划手段来解决城市问题,目的是以规划理论来指导具体的规划方案。
法因斯坦特别反对把城市理论和规划理论完全分隔,她认为规划无法脱离其工作背景即具体的城市,脱离了城市,规划就没有了工作对象(Fainstein,2005)。
规划理论本身又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规划学科自身的理论,以及为了编制各种规划而对规划编制对象的理论研究。荷兰规划教授法吕迪(Faludi,1973)指出:对规划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规划是“功能性”(function)的,这样的规划是已知工作目标,规划师在给定目标的条件下,研究“如何做规划”。
另一种规划是“规范性”(nomative)的,目的是在理性选择的框架内,为规划工作自身制定目标,即“为何做规划”。与此对应,规划理论也有两种,“功能性”的规划理论被称为“规划中的理论”(theory in palnning),“规范性”的规划理论被称为“规划的理论”(theory of planning)。
第一种功能性规划理论即“规划中的理论”关注的是在目标给定以后,如何为落实目标而提出规划建议,中心是不同功能的具体规划的编制原则及方法(例如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等的原则及方法)。“规划中的理论”指导着具体的规划工作,所以其内容比较密切地反映了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
第二种是规范性规划理论,研究规划工作的自身,包括规划行业的发展历史、基本目标、社会功能、工作程序等,中心是规划这个学科存在的合理性及其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法吕迪把它称为“规划的理论”(theory of planning),它受到哲学、社会学的极大影响,具有明显的人文科学属性,但由于比较抽象,往往和具体城市问题有脱节。
2 研究城市规划理论的目的
“纯规划理论”的核心恰恰是强调规划目标及价值观问题。然而,对于规划教育界来说,培育规划师必须包括三个内容:知识(knowledge)、技能(skills)及职业道德(ethics),首要问题是使学生建立正确的规划价值观,因此“规划的理论“十分重要。
弗理德曼认为,规划的理论“第一个任务是在规划中融入经过深思熟虑的人文哲学,并探寻它对规划实践的影响。这是规划理论的哲学任务。第二个任务是帮助规划实践适应现实世界中尺度、复杂性及时间的约束......我称其为规划理论的适应任务。第三个任务是将其他领域产生的理念和知识转化到我们自己的领域,使他们易于获得、并有益于规划及其实践。我称其为规划理论的转译任务。
为什么要研究规划理论?康奈尔大学的著名规划理论学者J·福里斯特(J.Forester)被问到为什么进行规划理论研究时,他的答复是:
第一,为了反对、纠正传统规划行业中存在的一些误区,例如对待种族及男女不平等问题的缺陷。
第二,在学术层面讨论重要的规划实质性问题,例如土地利用中的价值观问题。
第三,改变某些规划实践——有些问题在实践中有解决的办法,但是在理论上却无法解释这些办法;也有些问题在理论上提出了解决办法,但是在实践中却无法实施。它们都需要重新研究,重构理论基础。
第四,为了更好地理解城市及城市空间以改进规划理论。他提出:“城市规划是重新构筑希望,而不仅仅是解决城市问题。”解决具体城市问题需要“规划中的理论”,而重构希望则依靠“规划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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